修剪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:
1、修剪乔灌木前应制定技术方案,修剪人员应通过培训后方可进行修剪。
2、修剪应充分考虑植株生长空间(如:孤植、丛植、群落等)、分枝习性、树龄、长势等因素,因地制宜、因种而异。
3、未定型的乔灌木,应根据品种分枝习性和环境条件,在3~5年内逐年定型,形成合理的主干(枝)、结构枝、主侧枝;已定型的乔灌木,修剪首先应保持植株冠形结构的稳定,对主枝、结构枝、侧枝、末梢枝逐一考量,渐次修剪;修剪应先做示范,再全面展开。
4、修剪应按照“一知、二看、三剪、四保护”的程序操作:
1)一知:修剪人员应明确修剪原则,知道操作规程、技术规范及特殊要求;
2)二看:修剪前先绕树木观察,对修剪方法做到心中有数;
3)三剪:根据因地制宜、因树修剪的原则,做到合理修剪;
4)四保护:疏除大枝、粗枝时,应遵循保护树体的原则。
5、除特殊造型需要外,修剪应保持植株自然形态;及时剪除影响冠形的徒长枝、内向枝、交叉枝、并生枝,达到通风透光;及时剪除病虫枝、枯死枝和不必要的干基萌蘖枝。
6、修剪名贵乔灌木时,枝干直径超过5cm以上的剪锯口,应涂抹愈合剂。
7、修剪直径超过10cm以上的侧枝干,应按“三步法”进行修剪;修剪直径超过10cm以上的直立枝干时,也应按“三步法”进行修剪,并且“第一步”锯口位置应在枝干倾倒方向一侧(见图3.4.1-1)。
8、修剪小枝条的剪口应呈45°角,剪口下0.5cm~1cm处应留外芽,外芽应留在剪口相反方向(见图3.4.1-2)。
9、乔灌木整形修剪要根据品种生长习性和立地环境而定。主干生长强势的应予保留;主干不明显、侧枝分生较多的应顺其自然冠形;喜光花灌木品种宜采用自然开心型修剪。
10、矫正植株偏冠修剪,应扶弱控强。即:强主枝重剪,弱主枝轻剪,定向培养。
11、衰老树木可通过中、重度修剪恢复树势;丛生类花灌木或绿篱下部空枯时,应通过疏剪老枝或缩剪枝条,培育新枝。
12、整形修剪时间应因品种而异。耐寒性强的乔灌木宜在休眠期进行;耐寒性弱的宜于春季进行;更新修剪应在休眠期进行;有易伤流或易流胶的品种(如:榆树、合欢、山桃、碧桃、松柏类),应在秋末或初冬修剪。
13、冬季观果、观枝乔灌木(如:观果类海棠、金枝槐、金银木、天目琼花、红瑞木、棣棠等)宜在早春萌芽前修剪。
常绿乔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主轴生长优势的松、柏、杉类针叶树(如:雪松、桧柏、河南桧、云杉),应保护中央主干,遇有双头枝或竞争枝应及时剪除。
2、松、杉属乔木宜以疏枝为主,可疏剪过密轮生枝;枝条从基部修剪应留2cm~3cm枝茬。
3、孤植针叶树一般不剪侧枝,保持自然冠型。
4、培养乔木型针叶树(如:黑松、油松、桧柏等)应随树木生长剪掉下部枝条,逐步提高主干分枝点。
5、针叶树整形修剪应错开春梢(5月)和秋梢(8月)生长旺盛期。
6、常绿阔叶树木(如:大叶女贞)可适量疏枝、疏果。
落叶乔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具有中央主干或主轴较明显的落叶乔木(如:毛白杨、银杏、悬铃木等)应保护主干,侧枝宜适当疏枝;原中央主干受损、折断,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主干。
2、无明显中央主干、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(如:白蜡、国槐、刺槐、榆树、椿树、柳树等),可对主干的侧枝进行短截或疏枝,保持自然树形。
3、幼龄乔木应逐年修剪主干下部的侧枝,提高分枝点,达到设定的分枝点高度。
4、孤植、丛植或群落种植的树木,应根据树木习性和形成自然的景观效果进行整形修剪。
花灌木修剪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:
1、应根据不同品种的生长、开花习性,确定修剪方法。
2、有较明显骨干枝的品种(如:西府海棠、碧桃、樱花、红叶李、榆叶梅、山桃、山杏、文冠果等)应修剪成合理的骨架,疏剪内膛枝;应及时疏除徒长枝,或短截徒长枝以培养新骨干枝;应及时剪除根蘖。
3、丛生形品种(如:金银木、珍珠梅、黄刺玫、紫荆、玫瑰、猬实、锦带花、胡枝子、溲疏、红瑞木等)宜选留8~10个丛生主枝,及时疏剪过密枝;选留健壮枝,逐年更替衰老枝。
4、蔓生形、匍匐形品种(如:连翘、迎春、多花蔷薇、醉鱼草、华北香薷、平枝栒子等),应以疏剪内膛枝、过密枝为主,适度缩剪下垂枝,保持自然冠形。
5、常绿类灌木(如:沙地柏、铺地柏、多头龙柏、千头柏、翠柏、紫杉等)应保持自然冠形,只剪除枯死枝,疏剪过密枝。
不同开花习性的花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春季开花品种:即秋季孕蕾,转年春季开花的品种,修剪应根据观赏要求区别对待:榆叶梅应于开花前剪除“盲枝”(开花枝前端没有花芽的枝条),保护多年生枝条上的短花枝;宜塑形的品种(如:榆叶梅、碧桃等),应于花凋谢后半月内对全株枝条进行疏剪和重度缩剪,缩剪枝条宜留芽5~8个;宜保持自然冠形的品种(如:山桃、山杏、红叶桃、丁香、西府海棠、文冠果、茶镳子等),应进行疏枝或轻度缩剪;丛蔓形品种(如:迎春、连翘、棣棠、黄刺玫等),宜疏剪内膛枝、过密枝,逐年更新衰老枝。
2、夏秋开花品种:即当年生枝上开花的品种,宜于休眠期进行整形修剪,选留健壮枝缩剪,缩剪枝条宜留芽3~5个;可持续开花的品种(如:珍珠梅[6~10月]、花石榴[5~8月]、木槿[6~9月]、紫薇[7~9月]、四季玫瑰[4月、9月]、四季丁香[4月、8月]、醉鱼草[5~10月]、华北香薷[7~10月]、柽柳[4~8月]等),应于花凋谢后及时剪去残花枝,促使再次孕蕾开花。
3、多年生枝上开花的品种(如:紫荆、贴梗海棠等)着重更新修剪,及时剪除过密枝、内向枝、衰老枝,逐年选留健壮新枝更替衰老枝。
4、观花又观果的品种(如:山楂、观果海棠、木瓜海棠、石榴、金银木、文冠果、黄刺玫、茶镳子、天目琼花、海州常山、紫珠等),应在花凋谢后疏剪过密花枝,及时剪除徒长枝、内向枝。
绿篱修剪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规则式绿篱和篱墙修剪应保持轮廓清楚、线条整齐、修剪面平整,修剪尺度应根据设计要求塑型;绿篱超宽时,应设修剪作业通道。
2、自然式绿篱及色带(块)修剪应根据设计要求塑型;曲线式绿篱修剪应保持外轮廓圆滑。
3、观花型绿篱(如:蔷薇、木槿、红王子锦带等)应于花后剪除残花和徒长枝。
4、常绿植物绿篱(如:龙柏、侧柏、桧柏、锦熟黄杨)应在4月和9月进行两次修剪;胶东卫矛、大叶黄杨绿篱除应在4月和9月进行两次修剪外,可视生长状况增加修剪次数。
5、彩叶绿篱(如:金叶女贞、金叶榆、紫叶小檗等)应在4月和9月进行两次修剪,并视生长状况增加修剪次数。
6、修剪下来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;每年早春必须清除绿篱根际的枯枝落叶。
藤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应在早春剪除过密枝、老弱枝、枯死枝、病虫枝;应多保留下部枝条防止空裸,留下的枝蔓宜中度回缩修剪以增加开花枝。
2、吸附类藤木(如:美国凌霄、爬山虎、爬卫矛等)应在生长季剪掉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或通过牵引扶助吸附;可通过枝条缩剪促发新枝,扩大墙体覆盖面积。
3、钩刺类藤木(如:多花蔷薇、藤本月季)宜进行疏枝;植株生长势衰弱时,应进行回缩修剪。
4、爬蔓类藤木(如:紫藤、五叶地锦、木香、葡萄、金银花等)借助棚架生长,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,主枝适度缩剪,清除枯死枝,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。
5、老龄藤木应视情疏枝,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。
月季修剪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春季修剪宜在芽萌动前进行(修剪后约45~50天开花)。
2、修剪枝条的剪口应呈45°角,剪口下0.5cm~1cm处应留外芽,外芽应留在剪口相反方向(见图3.4.1-2)。
3、5月第一茬花凋谢后应剪除残花枝,促进7月第二次开花;第二茬花凋谢后(8月)应剪除残花枝,促进9~10月第三次开花(见图3.4.8-1)。
4、嫁接月季应及时剪除多余基芽和砧木萌蘖条。
5、植株更新修剪宜在早春进行,选留从基部萌发的健壮枝条,待长到30cm左右,去顶芽,促侧枝,同时剪去老枝。
6、大花型月季春季修剪高度应视情确定,主枝宜保留4~6枝,适时留新枝更替老枝,(见图3.4.8-2)
7、藤本月季应设篱架,修剪时培养主蔓,春季萌芽前疏剪过密枝蔓。入冬前(11月下旬)应根据篱架高度修剪上部枝条。
8、丰花(聚花)型月季应疏剪过密枝、徒长枝,可通过缩剪控制植株高度。
9、灌状月季、树状月季可参照花灌木修剪方式进行整形修剪。
10、地被、微型月季一般只修剪枯病枝、老弱枝。
造型植物修剪应根据品种习性和观赏需求,通过疏枝、短截、剥芽、去蘖、摘心等方法和捆扎等技法造形。
修剪安全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凡上树修剪或乘坐高空修剪车的作业人员,必须通过培训和考核,持证上岗。
2、严禁高空修剪机械设备带病作业。
3、各种修剪工具必须安全可靠,动力修剪工具必须有安全防护部件。
4、解决树电矛盾的修剪,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。>>>点击“园林绿化”了解更多养护案例<<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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